為讓家屬與看護臥床患者不必再為申請巴氏量表
為讓家屬與看護臥床患者不必再為申請巴氏量表而辛苦奔波,台南市衛生局自7月1日起開辦巴氏量表到宅評估服務,由台南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作為單一窗口,受理民眾申請,將有需要之民眾轉介至勞委會指定醫院看護接受「到宅評估」服務。
申請外籍看護工巴氏量表到宅評估之資格為:(1)全癱無法自行下床、(2)需24小時使用呼吸器或維生設備、(3)領有極重度身心障礙手冊並無法 自行下床者;(4)植物人。所需準備之證明文件有:1.身心障礙手冊2.由專科醫師開立詳述病況之診斷證明書3.專科醫師開立與上述標準相關之就診、入院 或出院病歷摘要。符合申請資格民眾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,向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提出申請,針對符合到宅評估標準者,由長照中心照管專員先行家訪評估,除減少照 護者勞碌奔波的辛苦,並能主動提供各類長期照顧服務,如居家護理、居家復健,以及交通接送服務,使失能者獲得更完善的照顧。
7月1日起針對以上四種行動不便者,若有需要可協調醫院看護中心提供醫療專業人員到宅評估,相關費用由當事人自行負擔。申請巴氏量表到宅評估需自 費約3000-4000元,本市可提供巴氏量表到宅評估的醫院有:台南市醫院、署立台南醫院、成大醫院、新樓醫院、郭綜合醫院、永康奇美醫院及永康榮民醫 院,符合申請資格民眾須檢附相關證明文件,向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提出申請。
除了巴氏量表評估為35分以下可以申請外籍看護工外,還有個輕鬆申請外籍看護工的方法,假如民眾領有以下類別之重度身心障礙手冊,即可直接至長照 中心辦理求才登記:1.平衡機能障礙、2.染色體異常、3.智能障礙、4.先天代謝異常、5.植物人、6.其他先天缺陷、7.失智症、8.精神病、9.自 閉症、10.多重障礙(至少具有前9項身心障礙項目之一),不需接受巴氏量表的評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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